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山东省公布301个省级支持建设的智慧社区(村居)名单
来源:省大数据局 | 作者: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7-22 | 13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大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数字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4月份以来,省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在社区(村居)自愿申报、市县评审公示、省级综合复核基础上,形成301个省级支持建设的智慧社区(村居)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省级支持建设的智慧社区(村居),要因地制宜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村居)。智慧社区建设要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DB37/T3890.3-2020),规定建设任务完成权重不低于70%;智慧村居建设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参照智慧社区建设指标,结合实际选择领域开展建设工作,逐步形成智慧村居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

二、各市要将智慧社区(村居)建设,作为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建设模式和成果。

三、各市要做好首批301个智慧社区(村居)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成熟一个验收一个。12月31日前,各市大数据局要将本市范围内智慧社区(村居)考核验收情况报送省大数据局。省级将委托第三方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成效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