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申报(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山东省工信厅 | 发布时间: 2025-10-14 | 1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继续围绕技术赋能、链式转型、载体赋能三类方向,布局培育一批重点场景、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任务,新增“机器人+”和5G工业专网场景,加快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拓展,分类分级形成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提升产业供给能力、降低综合应用成本,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榜单任务概要见附件1,具体内容请各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在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申报管理系统中查阅(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2;“5G工业专网”方向请联系申报事宜联系人线下查阅申报)。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或制造业企业,各方向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系统中任务榜单。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营状态正常、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载体赋能方向载体应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重点考察实施期内汇聚资源及对外服务成效;其他方向试点项目应为新建项目或在建项目,新建或在建项目响应榜单所开展的工作或建设内容应在本通知下发日期之后,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不超过2026年10月底),实施地点应在省内。

(四)同一项目前期应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五)单个服务商参与本批次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单个制造业企业参与本批次的项目不超过1个。已入围2025年第一批“工赋百景”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试点的项目占用申报名额。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通知本地区服务商、制造业企业、载体承建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主体根据各市、各县(市、区)工作安排,及时注册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具体榜单任务和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上传可行性报告(模板见附件3)、证明材料等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填报时间截止期为10月30日17:00,逾期将无法填报提交(具体填报提交时间以各县(市、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为准)。线上提报材料同时,请提供申报书纸质版一份(系统内导出的项目基本信息表和申报单位信息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各部分间插入分隔纸合并简装,申报单位需盖章),并形成盖章扫描电子版。

作为2025年第二批试点,对于申报原有技术赋能和链式转型方向的项目,将基于往年和今年第一批已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可从省工信厅网站进行查询)择优遴选,请各申报单位合理选择申报方向。

(二)推荐流程。各县(市、区)根据各市安排,及时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审核,并推荐至各市(市县账号前期已经下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按程序提出明确审核和推荐意见,于10月31日17:00前在系统内完成推荐上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市县审核材料期间,系统关闭前申报材料可退回企业进行修改),并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工信与财政联合行文,两份)、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纸质材料邮寄时间不得晚于10月31日),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同步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邮箱。各市推荐数量限额见附件5;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企按照属地原则从所在地申报但不占用推荐名额,子公司申报的需有省级公司推荐函,同一集团内企业总揭榜任务不超过5个。

(三)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综合采取材料评审、线上或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揭榜项目及承担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揭榜方要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并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实施期间的过程档案。

(四)验收评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动态监督,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和揭榜单位申请,于一年期末进行集中验收评估(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具备条件的可于半年期进行验收),并对项目实施期内的实际投入资金进行核查,验收评估通过的予以发布,按规定给予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各市县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在申报系统内完成填报、提交、审核和推荐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和审核影响提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市级部门经申报系统推荐至省厅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工作,申报单位申报书和数据等信息资料仅用于项目评审和过程管理使用。

五、联系方式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马庆营  0531-51782669

  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编250011)

2.省财政厅工商贸易处  胡增基   0531-51769745

  邮箱:huzengji@shandong.cn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曹老师  13145409997


附件:1.榜单内容概要

          2.申报系统操作方法.zip

          3.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zip

          4.揭榜挂帅申报汇总表.xlsx

          5.各市推荐名额表.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