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号),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助力企业创新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开展2025年山东省创新产品应用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高端软件、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装备、汽车、轻工、食品与生物制造、建筑材料、深海空天、工业母机和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现代医药、功能复合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冶金等19个标志性产业链领域征集。
二、申报条件
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生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较大推广价值的产品。
产品申报应坚持自愿原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山东省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产品由申报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无相关质量、安全性、合规性等问题。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三)申报单位应建有独立研发机构。
(四)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权利人为申报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五)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实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市场前景良好。
(六)具备必需的标准、设计要求、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
(七)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三、材料要求
(一)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
(三)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说明。
(四)包含产品研发项目的107-1统计报表,已发布的最新一年107-2统计报表。
(五)国家及省市对该类产品有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应当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告或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用户使用(试用)报告等,已形成销售收入的需提供销售合同(发票)。
(七)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八)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通知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内容初审,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产品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PDF版),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PDF版),连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刻盘),于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报送。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51782608,51782609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1506房间(邮编250011)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电话:0531-51751165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