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促进产业示范交流,树立工作先进典型,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弘扬劳模、工匠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引航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军人物”评选事项
(一)申报要求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申报人所在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在“山东省大数据产业运行监测系统”(http://data.sdbda.org.cn/)完成入库登记;
3.系山东省内大数据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超过1年(董事长、总裁、CEO、总经理等),对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较大影响;
4.申报人所在企业上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5.申报人获得过大数据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或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人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介各1份(提报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及个人简介均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企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智慧工匠”评选事项
(一)申报要求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系山东省内制造行业大数据应用领域企业信息化负责人且任职时间超过1年,对大数据技术应用具有独立见解、建树;
4.在制造行业大数据应用领域拥有一技之长和突出成果,充分体现“互联网+”背景下融合创新,具有“智慧”特质和“工匠”精神;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超过国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大数据应用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5)所在企业是我省总数据师试点单位。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人选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介各1份(提报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及个人简介均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单位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引航专家”评选事项
(一)申报要求
1.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研究专家,包括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思想品德端正,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3.从事大数据及相关工作研究5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能力强,具备突出的大数据业务管理能力或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为大数据事业发展做出较突出贡献;
5.申报人获得过大数据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或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国家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五名完成人,或等同于上述奖励完成人;
(2)在大数据研究领域荣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3)作为第一完成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数据及相关专业著作、教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人选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介各1份(提报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及个人简介均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单位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
五、活动流程
(一)材料申报
11月18日前,参评人选填写申报书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复审
11月22日前,根据评选要求和标准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三)专家评审
11月25日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评选出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引航专家”。
(四)结果发布
经公示无异议,11月底向社会公开发布入选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需确保申报材料完整、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所有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的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凯月 15205311029
邮 箱:xiaokaiyue0101@163.com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引航专家”申报书
2.关于举办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引航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2022年11月11日